国务院取消第三类技术准入审批,细胞治疗、基因诊断或将迎来利好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2014年大幅减少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彻底取消这一审批类别。此次国务院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举措,将大大激发医疗机构的活力,引导医疗机构在自身条件、安全保障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更多以前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推动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极大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这是利国利民的重大决定!
我公司肌母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属于原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09】84号文件中卫生部公布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第13项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干细胞除外),此前也得到中国医师协会专家论证,此次举措为该技术在国内应用和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更坚定了所有罗盖人的信心,在对政府相关部门满怀感恩之心的同时,我们也会更加努力去推动项目的各项工作,争取早日能够将此技术运用到临床治疗中,造福世界人民!
以下转自健康报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有专家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加紧制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取消后,此类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主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这样的技术管理模式有利于激发医疗机构的活力,引导医疗机构在自身条件、安全保障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更多以前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推动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当然,审批取消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监督。另外,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实施准入审批,也应该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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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中,它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
据统计,2013年,国务院部门共有非行政许可审批453项。经过2013年和2014年前后7轮的清理,已经取消了209项。201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通过一年时间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剩余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意见,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全面完成。